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指的是根据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对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协调,以解决劳务失衡、劳务与生产要求脱节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实现劳动力动态的优化组合。
(1)企业劳动管理部门对劳动力的动态管理起主导作用
由于企业劳动管理部门对劳动力进行集中管理,故在动态管理中起着主导作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 根据施工任务的需要和变化,从社会劳务市场中按合同招募和遣返(辞退)劳动力;
② 根据项目经理部所提出的劳动力需要量计划与《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向招募的劳务人员下达任务,派遣队伍;
③ 对劳动力进行企业范围内的平衡、调度和统一管理。施工项目中的任务完成后收回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平衡、派遣。
(2)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施工范围内劳动力动态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项目经理部劳动力动态管理的责任是:
① 按计划要求向企业劳务管理部门申请派遣劳务人员;
② 按计划在项目中分配劳务人员,并下达施工任务书;
③ 在施工中不断进行劳动力平衡、调整,解决施工要求与劳动力数量、工种、技术能力、相互配合中存在的矛盾。在此过程中与企业劳务部门保持信息沟通、人员使用和管理的协调。
④ 按合同支付劳务报酬,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遣归企业。
(3)劳动力动态管理的原则
① 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
② 动态管理应始终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允许劳动力在市场内作充分的合同流动;
③ 动态管理应以动态平衡和日常调度为手段;
④ 动态管理应以达到劳动力优化组合和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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