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战役重要内容,也是目前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之一。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建省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进展迅速,成效良好。
今年福建省与国务院签订的目标任务是建设保障性住房6.38万套、棚户区改造48443户。截至10月31日,福建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已开工70482套,开工率110.5%,竣工19564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廉租住房责任目标2.74万套,已开工29587套,竣工7088套,到10月底,全省累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有45717户;经济适用住房责任目标1.33万套,已开工13059套,竣工3740套;公共租赁住房责任目标7100套,已开工10157套,竣工5306套;限价商品住房责任目标1.6万套,已开工17679套,竣工3430套。棚户区改造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7454户,签约率97.96%,开工安置住房19106套。
各地进展如下——
福州:目标25400套,已开工28545套,开工率112.38%;已竣工2672套。
厦门:目标10000套,已开工11315套,开工率113.15%;已竣工7704套。
漳州:目标3554套,已开工5128套,开工率144.29%;已竣工2140套。
泉州:目标7771套,已开工7419套,开工率95.47%;已竣工764套。
三明:目标4233套,已开工5372套,开工率126.91%;已竣工3899套。
莆田:目标1645套,已开工1369套,开工率83.22%;已竣工88套。
南平:目标3344套,已开工3702套,开工率110.71%;已竣工991套。
龙岩:目标3574套,已开工3574套,开工率100%;已竣工128套。
宁德:目标3252套,已开工1975套,开工率60.73%;已竣工88套。
省直:目标2100套,已开工2083套,开工率99.19%;已竣工1090套。
面向困难家庭 大力保障安居
——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详解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战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之一。
目前,福建省保障性安居住房共分五类,政府从资金、用地、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保障。
廉租住房
根据住建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住房是指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形式。货币补贴是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也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并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套型面积,按优惠租金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城市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为主要对象,并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在控制面积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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